河南房屋拆除案例:行政复议遭不受理,起诉告赢市政府
原告:李某,河南省平顶山人。
委托代理人:臧云,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争议事由:
原告在平顶山市有一处宅院。因前述宅院于2019年11月10日被区人民政府拆除,原告遂于2020年5月6通过EMS向被告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区人民政府拆除行为违法。5月9日,原告收到被告平顶山市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以原告复议申请超期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原告不服,诉至平顶山中级法院,请求撤销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判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受理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征地拆迁律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认定原告超过复议申请期限的理由不能成立,遂作出判决:撤销被诉的复议决定并判令被告市政府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附:判决书部分页面
★臧云律师简介
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进入律师行业,现为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近年来潜心研究征地拆迁和行政诉讼法律实务,主办了大量的征地拆迁和行政诉讼案件。代理的案件曾入选最高法院年度典型案例和民间组织评选的年度公益案件。执业期间被中国政法大学聘为环境法律诊所校外指导老师,被北京市律师协会选任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在执业过程中,关心社会公益,曾就相关社会热点问题接受过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朝闻天下》、《中国法治报道》以及《京华时报》、《法制日报》等媒体的采访。曾独著出版《每天学点法律常识全集》,合著出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纠纷处理图解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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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1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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