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甘肃某县村民 委托代理人:臧云,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甘肃某县政府 审理法院: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结果:撤销被告作出的补偿安置答复意见书,责令被告六十日内对原告履行征收补偿职责。 附:裁判文书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