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胜诉案例:未保障当事人救济权的行政行为违法
被诉行政行为:征收补偿决定
被告于2017年7月7日向原告邮寄送达《分户评估报告》后,于同年7月11日就作出被诉《补偿决定》,被告显然并没有依照规定,给予原告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结果申请复核、鉴定的权利救济期限的保障,导致原告对涉及其重大利益的事项失去了救济机会,被告据此《分户评估报告》作出被诉《补偿决定》违反法定程序,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影响。
附:该案判决书(部分)
创建时间:2024-11-27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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